诉称徐汇一家店铺商标侵权
本报讯 (通讯员 马超 记者 茅冠隽)今年5月23日,盱眙龙虾协会状告上海(楼盘)一家龙虾店商标侵权,这在本市属首次。徐汇法院受理后,该案近日以调解结案。
早在2004年,“盱眙龙虾”就已取得商标专用权。今年5月,盱眙龙虾协会在上海打假时,将徐汇一家打着盱眙龙虾招牌的店铺告上法庭。其认为,这家店铺在未取得协会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盱眙龙虾”商标,使公众产生混淆,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21万余元。
龙虾店经营者则表示,打出盱眙龙虾四个字只是标明产地,而且其店内标志和“盱眙龙虾”的商标也存在明显差异,不会导致公众混淆。由于都有调解意愿,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 好象在哪里见到过楼主的这篇帖子, 大家有什么好看法,赶快说说 搬个板凳看热闹~~~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