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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政策专家李浩科长答疑
个人能否申请办理生育险
没有单位,能不能自己交费办生育保险?
李浩:目前还不可以。因为个人生育保险的缴费政策还未出台,后期会择机进行多部门商讨,等相关政策出台后,会适时开通个人申请办理生育保险相关业务。
办了医保,还要办生育险吗
办了基本医保,还有必要办生育险吗?
李浩:两者没有冲突。因为按规定,我市中心城区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行统一参保登记、同一基数核定,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已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办法》实施之日起30天内,按规定到所在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想变定点医院行吗
由于搬了新家,考虑到路程不方便等问题,想变更事先选择的定点医院,可以吗?
李浩:职工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有特殊情况,则应到辖区医保定点机构重新领取《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办理转院,但不提倡患者随意变更医院。
交费不够6个月能报销吗
5月参保生育险,7月生孩子,能享受生育险吗?
李浩:不能享受。按相关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如果按照5月参保来计算,必须得在11月分娩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但考虑到实际情况,医保部门放宽了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在2007年3月31日前,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了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的,其职工在参保后6个月以内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从参保登记之日起,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待遇。之后办理生育保险并缴费的职工,则必须连续缴费满6个月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办生育险需要哪些证件
办理生育险要履行哪些程序,需要哪些证件?
李浩:相关程序个人没必要担心,全部应由所在单位为个人办理。主要程序是,先到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建立《围产保健手册》和完成首次产检后,再由用人单位持职工《居民身份证》、《武汉市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者《生育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并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手册)》。
45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服务范围如下:
【28家医疗机构的服务范围包括助产技术、结扎、终止妊娠手术】:武汉市第一医院、武汉市第二医院、武汉市第三医院、武汉市普爱医院、武汉市第五医院、武汉市第六医院、武汉市第七医院、武汉市第八医院、武汉市第九医院、武汉市第十一医院、武汉市第十二医院、湖北省中医院、湖北省荣军医院、湖北省中山医院、湖北省新华医院、武汉市商业职工医院、武汉市汉阳医院、汉口铁路医院、梨园医院、武钢职工总医院、武钢二医院、葛化医院、武汉市普仁医院、长江航运总医院、湖北省武警总队医院、解放军第一六一医院、解放军第四五七医院、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
【2家医疗机构的服务范围包括结扎、终止妊娠手术】:武汉市中医院、武汉市石化医院。
【7家医疗机构的服务范围包括产前检查、结扎、终止妊娠手术】:江岸区妇幼保健所、江汉区妇幼保健所、硚口区妇幼保健院、汉阳区妇幼保健院、武昌区妇幼保健所、洪山区妇幼保健所、青山区妇幼保健院。
【8家医疗机构的服务范围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米非司酮药物流产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等】:武汉市计划生育科技所、江岸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江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硚口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汉阳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武昌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洪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青山区计划生育宣传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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