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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物管纠纷近年为何频频发生?如何从机制建设上解决?“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巫铭毅提交了提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管物业管理与服务的建议》。他建议,珠海(楼盘)应探索建立物业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退出机制,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不良记录”较多的物业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取消相应资质。
巫铭毅在提案中指出,有关小区的停车费、物管费收取及收费标准等问题,经常成为市民“吐槽”的热点。在调研中有群众反映,其家住南屏一小区,物业公司近期强制推销地下车位,突然改为只卖不租,小区地上车位原有100多个,但物管只拿出约30个车位租赁给业主,有的业主只好花十几万元购买了地下车位。
针对类似问题,巫铭毅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应建立对物业公司的考核机制,探索建立物业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退出机制。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那些有不良行为的物业公司,应向社会公开;采取日常监管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检查问题多、排名落后的物管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取消相应资质。此外,主管部门应主动帮助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委员会去协助监督物业公司的相关工作;要及时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建立社会各界和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评议、考核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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