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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早间,中国政府网挂出国务院令第656号,表示正式出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从内容表述来看,条例在登记程序、法律责任方面没有明显改动。但在信息共享方面,条例提出,未来各级不动产信息将统一纳入国土部牵头建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并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这意味着不动产信息将在国土系统内部各级共享。
与此同时,国土、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也应加强彼此之间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的互通共享。
为此,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目前看,政府相关部门在加快推进这一政策落地。一二线城市都出现了大户型二手房上市增加的现象,预计随着不动产登记的加速,大户型二手房供应将继续增加。特别是在最近各地都出现放松调控政策预期的时间点出现这一信号,将影响市场走势。”
他同时提示,不动产登记本身并不是房地产调控,目的也并非反腐。但应该说这一政策是房地产调控从之前的交易环节调控转变到存量环节调控的重要标志性事件,未来对市场的影响将非常大。
“只有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产税才可能全面落地。目前不动产登记推进无异于打破既得利益,所以大多不愿主动配合联网工作。 条例的落地,标志着政策的加速推进。对于市场影响来说,虽然楼市已经有一年时间消化,但是对于部分高端住宅来说,这一政策依然是利空。”
对于普通购房者而言,不动产登记条例可能意味着公民拥有房屋情况的“全透明”。 “不动产条例落地后,房产作为过去十年财产主要藏匿形式的选择将出现变化。不仅灰色部分资金进入房产的可能性降低,过去灰色资金购买的房产也将可能转变投资形式。正常投资房产的选择也将可能对未来税费提高的预期(房产税、遗产税)而减少房产的持有量,”张大伟称。
不过,业内对于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出台也存在不同的声音。平安证券分析师认为,条例与房产税出台时间表并未直接相关性。“市场对不动产统一登记暂行条例的担忧,主要源于房产税出台的预期。我们认为两者时间表并无直接联系,房产税出台的前提,仅需住建系统内部房产数据的整合、联网,相反不动产统一登记并非仅仅针对房产,而是中长期制度建设。”
研报称,对于房地产税,一方面新政府更加注重市场化,立法将更加谨慎,同时从程序上看,从立法到出台需经过全国人大等多部门多次讨论修改,预计短期亦难以有实质性进展。根据征求意见稿,不动产登记为自愿登记而非强制执行,且仅利害相关人及国家机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查询相关资料,对反腐的影响仍需观察。
从今年8月征集意见稿以来,并未观测市场大量二手房抛售的情形,即使条例对反腐有实质影响,由于不动产统一实施仍需时日,有足够的缓冲时间,预计对房地产整体成交影响有限。
银河证券房地产分析师赵强亦持类似观点。“从时间表上来看,不动产登记体系总的考虑是在2014 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 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6 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2018 年前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
“而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法,房地产税是立法先行,年内并没有实质性动作。 因此不论是从不动产登记出台的意图,还是从不动产与房产税的实际实施时间表上,不动产登记条例的颁发对市场短期影响有限,”赵强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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