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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程、费用指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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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9 23:40: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服务事项名称】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联系单位】
武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14点30分—17点30分(国家法定休假时间除外)
【服务依据】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武汉市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内容】:

一、申办对象条件:

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凡属合法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符合下列条例之一的,均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双方已生育一个孩子并保证不再生育的;
2、已有二个或二个以上孩子,后死亡只剩下一个孩子并保证不再生育的;
3、原未生育孩子、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并保证不再生育的;
4、早婚早育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夫妻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后领取结婚证满一年并保证不再生育的;
5、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或双方原来只生育过一个孩子,再婚后重新组合的家庭中只有一个孩子,又保证不再生育的,原未办证的,可申请办证。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结婚证、女方身份证和户口簿;
2、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一孩生育证明;
3、独生子女和父母的合影2寸彩照1张;
4、再婚夫妻还需提交户籍地或现居住地街(乡、镇、场)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表》;武汉宝宝歌是武汉最权威的关于怀孕、早教、育儿、婆媳、哺乳的互助论坛,为准备怀孕、怀孕以及0-12岁的婴幼儿父母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是武汉妈妈科学育儿必上网站。
2、街(乡、镇、场)计生管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办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办证机构:
各街、乡、镇、场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五、收费规定:

不收费。

六、联系电话

江岸区 82738262 江汉区 85615723 桥口区 83778305 汉阳区 84767252 武昌区 88936268 青山区 68865249 洪山区 87678242 东西湖区 83212125 汉南区 84851323 江夏区 87018340 蔡甸区 84991470 黄陂区 61006692 新洲区 89354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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